環境標準是制定國家環境政策的依據,是國家環境政策的具體體現,通過環境標準的實施可以實現科學管理環境,提高環境管理水平。日前,環保部發布關于征求《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日前,環保部發布關于征求《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該《辦法》是環保部為落實《關于調整機關部分司局“三定”方案的通知》(環人事〔2016〕26號)規定,適應環境標準管理新要求,對《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2006年第41號)和《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管理辦法》(環辦〔2010〕86號)進行的全新修訂整合,現在面向各單位發出征求意見。
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即政府對產品、服務等的環境性能作出的基本要求,在產品標準方面在中國由環保部主要以中國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的方式開展,又稱之為中國環境標志認證或十環認證。
環境標準是為了保護人群健康,防治環境污染,促使生態良性循環,合理利用資源,促進經濟發展,依據環境保護法和有關政策,對有關環境的各項工作所做的規定。環境標準是制定國家環境政策的依據,是國家環境政策的具體體現,是執行環保法規的基本保證,通過環境標準的實施可以實現科學管理環境,提高環境管理水平。在日常的監督管理中,需要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行使管理職能和執法的依據,環境標準作為處理環境糾紛和進行環境質量評價的準則,是衡量排污狀況和環境質量狀況的主要尺度。
隨著社會環境不斷更替,環境問題也逐漸演變,由于我國地理特征復雜,環境問題呈現多樣性,因此制定環境標準不能只憑借單一的地段,而應根據國家和地區在一定時期的自然環境特征、科學技術水平和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同時根據不同地方的環境特點,制定與該地區相符合的環境標準,有利于我國整體環境質量的提升,達到考核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效果。
與環境保護相關的行業可根據國家提出的相應政策及時調整戰略措施,準確把握行業動向,實現國家大環境和行業小環境共同發展的雙贏局面。例如,國家在治理空氣污染的過程中,對排放污染物的標準作出了應對的措施,體現了國家關于資源綜合利用的能源政策、淘劣獎優的產業政策、鼓勵科技進步的科技政策,尤其是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又著重體現了我國行業環境政策,固有的工業設備由于不能適應全新的法律規定,企業可借由此契機,及時調整經營模式,集中力量發展攻克自主創新產業。
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根據我國國情將得到持續不斷的完善和發展,有利于環境保護事業的全面開展,同時我國水質監測、空氣檢測、污染物排放監測、環境監測儀器設備等各行各業也將迎來新的發展勢頭。